跨境“淘金”是陷阱!认清法律红线,守护青春未来
2026-02-19 10:40:3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八闽边检 | 编辑:刘蔚然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679

“月入数万,包吃包住,工作轻松,还能出国见世面!”——这样的“好事”找上门,你会心动吗?注意!这极可能是不法分子深知青少年涉世未深、渴望独立,专为青少年量身定制的跨境犯罪陷阱!今天,我们就来撕开这些“甜蜜”陷阱的伪装!

陷阱升级!专坑青少年的“毒饵”有哪些?

不法分子的骗术不断翻新,但核心就是利用青少年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、防范意识淡薄的心理特点:

一、“游戏人生”变“犯罪工具”: 伪装成“海外电竞俱乐部”“游戏代练工作室”“游戏客服/推广”高薪招聘,声称工作就是打游戏或做与游戏相关的事,环境酷炫。

二、“追星/网红梦”成噩梦:谎称是“海外经纪公司”“网红孵化基地”,承诺“包装出道”“轻松做网红”、甚至提供“免费海外培训”。

三、“暑期打工/社会实践”陷阱:利用学生假期想打工赚钱或积累经验的心理,在社交平台、兼职群发布“高薪海外暑期工”“带薪社会实践”“文化交流志愿者”信息。

四、“熟人/老乡”杀熟更狠: 利用青少年对熟人(同学、朋友、亲戚、老乡)的信任,以“内部推荐”、“带兄弟/姐妹发财”、“一起去闯荡”为名,进行诱骗或施加人情压力。

招骗形式千千万,实则都是欺骗出境后前往网络赌博、诈骗、色情窝点,入职后立刻被没收证件,强迫你伪装身份,被迫参与色情直播,在社交软件上诱骗他人赌博或进行“杀猪盘”诈骗。

踏入陷阱 = 坠入深渊 法律后果有多严重?

【偷越国(边)境罪】 

你在陷阱里可能做的事: 使用虚假理由办理出入境证件,并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、开设赌场等犯罪为目的出境。

法律后果:《刑法》第322条 违反国(边)境管理法规,偷越国(边)境,情节严重的,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/拘役/管制 + 罚金。 !

【诈骗罪】(最常见!)

你在陷阱里可能做的事: 冒充客服、公检法、白富美/高富帅等身份,通过电话、网络诱导他人转账、充值、投资虚假项目。

法律后果:《刑法》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/拘役/管制+罚金;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,处3-10年有期徒刑 + 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,处10年以上有期/无期徒刑 + 罚金/没收财产。!

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】(极易“中招”!) 

你在陷阱里可能做的事: 提供自己的银行卡、手机卡、支付账号给“公司”收款转账;帮忙操作设备、看管“机房”、做后勤支持;甚至只是按指示拉人进群。 

法律后果:《刑法》第287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/拘役 + 罚金!

“我只是帮个小忙”不是借口! !

【开设赌场罪】 

你在陷阱里可能做的事: 担任网络赌博平台的“客服”“推广”“代理”。

法律后果:《刑法》第303条 开设赌场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/拘役/管制 + 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5-10年有期徒刑+ 罚金。 !

除了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,这些代价更难以承受且无法挽回

01人身安全无保障: 被拘禁、殴打、虐待,甚至危及生命,求救无门。

02巨额经济损失: 承诺的“高薪”拿不到,还可能被勒索,需支付赎金。

03严重心理创伤: 经历恐惧、绝望,留下长期心理阴影。

青春只有一次,法律红线不可触碰!那些专为青少年设计的“海外淘金梦”“网红捷径”“爱情童话”,剥开糖衣,内里全是违法犯罪的剧毒和葬送前程的深坑。请牢记:脚踏实地,遵纪守法,用真才实学和辛勤汗水赢得的未来,才最光明、最稳固!

责编:刘蔚然

来源:八闽边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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